国家商品数据资源解析中心用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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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用户使用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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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或“我们”)提供的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服务
(以下简称“本服务”),服务的使用方(以下简称“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自愿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在用户同意条款之前如有任何事项需要作进一步讨论,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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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对我们的潜在责任作出了限制的规定,只要该限制不是不公平的,贵我双方在合同开始时就商定好我们应承担的潜在责任的上限并非不当。双方同意,该责任上限代表了用户及我们双方对我们因本项目应合理承担的责任限度所作出的共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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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是基于GS1 Digital Link标准,为企业的物品和服务提供网址结构的全球统一标识。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有编码中心进行运营和维护,企业与产品的相关信息有用户自行维护,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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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用户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本服务。用户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等任何使用行为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 一、【协议的内容、范围】
- 1.1【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 本协议是用户与编码中心关于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 1.2【协议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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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编码中心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用户同样应当遵守。
- 1.3【协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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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中心有权根据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发展情况调整服务内容及协议,而无须对任何第三方负责。服务调整后的内容将在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网站公布,且一经公布,立即生效。
- 二、【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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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服务是编码中心提供的无偿服务,编码中心可能会根据本服务的整体规划,后期可能对本服务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方式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展示。
- 三、【权利义务】
- 3.1【编码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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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编码中心有权在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网站保存所有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信息、企业实名认证信息、产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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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编码中心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利益、侵权等违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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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编码中心有权暂停用户使用和访问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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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编码中心认为用户的行为违背了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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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编码中心认为用户的行为危害了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的正常使用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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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编码中心认为用户对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的使用超出了本协议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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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 编码中心有权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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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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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出于执行本服务协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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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 编码中心有义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 3.2【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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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本服务期内,用户享有对合法获得的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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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本服务期内,用户享有获得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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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 经用户许可的在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被公开查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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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4 用户须承诺不通过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传输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教唆他人违法违规的信息、违反公序良俗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等。若发现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协议条款的规定,编码中心有权冻结该用户帐号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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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 用户通过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任何纠纷与编码中心无关。
- 四、【服务终止】
- 4.1 出现以下情况时,编码中心有权直接以注销用户的方式终止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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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户注册信息中的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完整,经提示未予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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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服务协议(含规则)变更时,用户明示并通知编码中心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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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它编码中心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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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用户主动终止享有本服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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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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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与编码中心的服务关系终止后,编码中心享有继续保存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使用国家商品数据资源网络解析中心期间的所有信息的权利。
-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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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编码中心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用户有违反本协议任何行为的,编码中心有权依法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或断开相关的信息。同时,编码中心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对用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本服务、中止或终止用户的使用、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等措施,编码中心也无需向用户退还任何费用,而由此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相关数据清空、未使用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而归编码中心所有等),由用户自行承担,造成编码中心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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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有违反本协议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编码中心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应当补偿编码中心遭受的一切损失。
- 六、【其他】
- 6.1 【协议的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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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使用本服务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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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适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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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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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争议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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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编码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七、【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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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编码中心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